营口沈营路段设立禁止停车交通标志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在沈营路KM+米至KM+(老边区钢铁村农贸市场)路段设立禁止停车交通标志,严禁机动车在此路段停放。
6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违法停车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年5月22日
来源:营口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