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我市迅速行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一、明确了工作目标
在校外方面,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二、明确了具体要求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明确七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
七个“严禁”:一是严禁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
二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三是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四是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五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六是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七是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八个“不得”:一是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
二是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是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四是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五是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六是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七是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育、校车、扇子、袋子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八是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三、明确了治理重点第一类: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培训业务的机构。
第二类:重大安全隐患。消防安全不达标、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机构。第三类:内部管理混乱。1.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不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不能保证培训质量。2.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教研员)或将办学场地租借给在职中小学教师(教研员)。3.未制定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学科类培训内容超出相应国家课程标准,学科类培训的班次与招生对象所处的年级不相匹配;培训内容低俗违法、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学科类培训布置作业;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未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备案、未向社会公布;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晚于21:00;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第四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1.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实事求是,未向审批机关备案、未向社会公示;服务承诺与培训内容不相符、涉嫌虚假宣传;存在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未与学员(家长)签订规范培训合同;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2.收费跨度超过3个月,未开具规范收费票据。四、明确了查处措施依据相关机构存在问题的不同程度,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责令停办整改、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拒不整改、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办学资质。其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营口市教育局将持续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创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家庭和谐幸福、有利于社会公平稳定的教育新局面。
附:监督举报营口市教育局:站前区教育局:,西市区教育局:老边区教育局:大石桥市教育局:盖州市教育局:鲅鱼圈区教育局:此外,还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平台进行监督举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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