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司法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落地落实,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奋力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遵义市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服务湄潭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大土地资源保护力度,妥善处理矿产市场交易纠纷;要服务国有企业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审理国企改革领域的公司、股权纠纷,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细化惠企利民措施,强化破产审判、金融审判职能,做好执行规范化工作;要服务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建设。助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持续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城乡诉讼服务同质化;要助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提档升级。主动服务开放平台和开放通道建设,加强跨省司法协作;要推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加强对数据产业、绿色食品工业、文旅产业发展的司法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要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加强赤水河、乌江流域一体化生态保护,加强红色文化、古迹文物、历史文脉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涉民生案件的纠纷化解、审判执行和宣传教育。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加大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意见》的指导力度,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深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动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落地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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