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4月25日下午,营口市政府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部门协调会,研究救助基金运作和管理等相关问题。营口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戒骄出席会议并讲话。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参加会议。会议由营口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斌主持。
会议听取了《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并对基金筹集划拨、基金垫付、基金追偿、基金管理等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
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王戒骄在会上指出,我市救助基金工作启动以来,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市财政、卫计委、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救助基金筹集、垫付和追偿工作实现了稳步开局,得到了救助对象及家属的赞扬和好评,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映,救助基金也在道路交通事故领域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就全面做好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他强调指出:
救助基金是当前交通事故领域救助的排头兵,该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及健康的关爱和救助。它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救助基金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不断增强做好救助基金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好事办好。
去年,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省交管局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以及相关规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这些文件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救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综合把握商业保险、医疗保障制度、民事赔偿法规和其他保障救助制度的相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发挥救助帮扶作用。同时,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我市救助工作全面铺开。
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事务性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确保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用的申请、审核、通知、划拨等环节顺畅高效。要创新思路,充分挖掘部门权限,在客观考虑资金量和救助量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确保基金专款专用,用到实处,保障救助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周斌副秘书长在总结讲话中就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领导力度必须真正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力亲为、真抓长抓,真正把今天会议的部署要求落地生根;二是工作机制必须真正到位。各单位要抓紧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人员、设立办公场所、制定细则规程,依法依规抓紧开展业务;三是人员配备必须真正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按岗位要求定岗定人,确保救助基金管理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四是业务规范必须真正到位。要严格依据实施细则里的业务规范和流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坚决避免发生不符合规定的流程操作。工作中遇到法律政策等各类疑难问题时,要主动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解决;五是社会宣传必须真正到位。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覆盖面和群众认知度,全力确保所有县(市)区全部开展业务,实现救助基金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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