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历时三天半,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于1月10日上午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大礼堂胜利闭幕,名市政协委员出席大会。
大会通过了关于接受孙恩波的辞职请求决定;通过了选举办法;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协营口市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政协营口市十二届五次会议决议》。经过充分酝酿,大会选举王永恒为政协营口市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政协营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副主席名单
(年1月10日政协营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王永恒
王永恒简历:
王永恒,男,年6月生,汉族,年8月入党,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历任共青团盘锦市委副书记;盘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盘锦市劳动教养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共盘锦市委副秘书长;盘锦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盘锦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代院长;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营口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关于接受孙恩波同志辞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1月10日政协营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干部任职年龄的相关规定,孙恩波同志已达到干部任职年龄界限,请求辞去政协营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政协营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协商讨论,决定接受孙恩波同志辞去十二届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记者刘鑫贺仲属宁宁静
编辑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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