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是营口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营口市东北部,辽河下游左岸,东与海城市相毗邻,南与盖州市接壤,西临营口市老边区。年大石桥市被列入全国百强县,是世界“四大镁矿产地”之一,农业、工业、服务业发达,物产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中国镁都”、“鱼米之乡、“中国书法之乡”、“中国诗词之乡”之称。
为求发展,大石桥市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大石桥市是你理想的就业、创业、兴业的城市。根据大石桥市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缺员情况,结合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经大石桥市委、市政府批准,大石桥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年将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23名(招聘计划如有变动,以现场发布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大石桥市高级中学计划招聘9人;
2.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计划招聘8人;
3.大石桥市第三高级中学计划招聘6人。
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请参考《大石桥市年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计划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语音清晰,无缺陷,符合师范类学生体检标准;
(六)招聘范围:应聘者须为年毕业生及年应届毕业生;
(七)学历及专业
1.学历要求
(1)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
①本科生:第一学历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或“”、“”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
②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本科师范类专业,且具有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或“”、“”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并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
(2)大石桥市第三高级中学
①本科生:第一学历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或“”、“”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
②研究生:第一学历为一批本科师范类专业,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生物、地理生源稀缺学科的招聘条件放宽至普通高校一批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专业要求:本科生专业须为与招聘学科一致的师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与招聘学科一致的师范类专业。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年毕业生和年应届毕业生正式上岗前,须具备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录用。
(十)定向(定向辽宁的除外,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书)、委培及在职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在用人单位招聘和到高校现场招聘两种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为止。
(一)现场宣讲
年10月17日上午9:30,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一)召开现场招聘会。
(二)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
年10月17日现场宣讲会结束后,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报名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免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⑥3张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⑦《大石桥市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提前在网上下载并填写)。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时间、面试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报名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营口市普通高中现行使用教材,应聘者自备相应学科试讲题目,试讲时限为15分钟。
面试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确定签约人员
报考同一学科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与确定的意向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明确违约事宜(违约金3万元)。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不能录用。
(七)体检和公示
已签约的考生需在报到前参加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的毕业生属在编人员,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营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我市公办教师五险两金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联盟网上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