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春季开学相关安排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和《关于印发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辽新疫防指〔〕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春季开学的相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健全完善校园防疫、物资储备、复学复课、应急处置四个工作方案,备足防控物资,组织模拟演练。
2.盯紧抓实学生、教职员工、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
3.开学前至少1周,教育部门会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据《学校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对各学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联审,合格后方可开学,全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
二、学校分级分类错峰错时复学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学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1.4月中旬,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同日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具体时间待省教育厅通知后确定。
2.一周后,高中一、二年级,初中一、二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错时错峰返校。
3.5月6日起,小学一、二、三年级错时错峰返校。
4.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确定的开学时间返校,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同步返校。
5.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
上述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并提前发布通告。
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8日
来源:掌上新营口
编辑:风轻云,制作:风轻云
本期责编:风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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