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薪传ldquo美育杯rdquo

翰墨薪传“美育杯”全国教师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法发展纲要》,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中国书法艺术,展示经典文化魅力,体现书法教师书法创作成果和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书法教育工作,搭建青少年美育平台,推动全国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让书法艺术陶冶青少年美的心灵,特举办翰墨薪传“美育杯”全国教师书法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辽宁省高校书法研究会

承办单位:

辽宁博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营口关东画廊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书法专业委员会

大连市美润华青少年美育协会

协办单位:

沈阳日报美术馆

东北之窗杂志社

长春天怡温泉度假山庄

媒体支持:

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中国搜索、

中国书画报、书法报、东北新闻网、沈阳报业集团及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各分会巡展所在地媒体。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任:温泉胡崇炜

副主任:杨宝林李琳宋民

执行主任:仪霞

秘书长:刘成华

总策划:张嘉树

组委会:吕洪臣孙军珍张广茂贾纯敏张胜九王冠军苏航

三、作品规格及内容

竖幅作品高度不超过6尺。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少于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度不超过40cm,页数不少于12页。书写内容围绕中华经典诗词、联、赋、格言、散文等,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四、征稿范围及要求

1、全国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的书法教师均可投稿。每人限寄两件作品。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具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作者的作品免初评。

2、费用:本次展览属大型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或手机)、身份证号码等。请附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校外教育机构的书法教师请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中国书协会员请附会员证复印件,并在信封正面标明“中国书协会员作品”。

五、奖励设置及待遇

1、本次大赛设金奖3名,奖励价值元紫砂作品一件;银奖9名,奖励价值元紫砂作品一件;铜奖24名,奖励价值元紫砂作品一件;入展名,奖励价值的紫砂作品一件。以上奖品均有“宜兴丁蜀紫砂研究所”中国工艺美术师精心制作。

2、获奖作品刊登在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网站、东北新闻网书画专题栏目。由东北之窗杂志社出版以本次展览为主题的《美育专刊》,每位入展作者赠送2本。

3、辽宁省的获奖者可作为加入辽宁省书协入会条件之一。

4、入展作者可申请加入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书法工作委员会,优先参加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获奖作品由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收藏,用于建立“美育教室”教学展览,未获奖作品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6、颁奖仪式后,由辽宁省书协组织专家免费为教师举办翰墨薪传书法培训。

7、颁发获奖证书和作品收藏荣誉证书。未参加开幕式的证书及奖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寄出。

六、评审

1.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组织全国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守则进行公正、公平、公开评审。

2.评审工作于年6月初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七、展览、

本展于年7月在辽宁省沈阳日报美术馆举行颁奖、展览开幕式,展出入展作品件。

八、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年5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地址

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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