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贯彻落实省、市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系列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近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辽宁自贸区中率先出台“全覆盖”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片区,营口片区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新高度。
《办法》规定,凡是在营口片区注册、经营的各类商事主体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相关扶持与奖励,范围包括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现了知识产权主要领域的“全覆盖”,体现了自贸区知识产权集中、综合管理的职能。《办法》聚焦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金融、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特别提出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对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费用补贴等。
《办法》明确,营口片区企业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专利奖励2万元;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奖励1万元;对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以“助保贷”、“专利贷”等形式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对企业按年度实际付息额的50%给予资金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营口片区设立机构或全资子公司,在自贸区注册纳税并正常经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其形成地方财力给予70%的奖励。
通过政策激励,提升营口片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营造营口片区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
目前,营口片区已经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管理的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未来营口片区将在更大层面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此外,营口片区还将建立知识产权协同调解保护机制,多部门联合搭建多元化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形成“线索共享、手段互补、执法联动”的执法协同机制,构建包括行政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的营口片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营口片区还计划建立科技大市场,集成建设包括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内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预计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营口片区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自贸试验区加强制度创新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探索营口片区知识产权工作新模式,提升营口片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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