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发[]2号)精神,为加快我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辖区居民服务需求,经西市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岗位范围、招聘数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营口市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7、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8、加分条件:
(1)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初级)可加1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中级)可加2分,只加其中一项。
(2)具有社区工作经验(以社区开具的证明和缴纳保险为准,共工作满两年以上)可加2分(证明格式要求:社区盖章,含社区书记在内两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社区盖章、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盖章)。
(3)年、年和年营口市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人员可加2分(以签约单位出具的身份和缴纳保险证明为准)。
以上(2)(3)项加分项不兼得。
(二)岗位范围
营口市西市区各街道下辖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岗位。
(三)招聘数量
拟招录社区工作人员22人。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12月6日起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