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足本职、面向群众,全面提高公安交管工作服务水平,努力以实际行动做“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先行者”。在深入贯彻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的全省公安交警“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做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先行者”十项举措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之上,市交警支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营口市交警支队“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十项举措”
具体内容如下:
1、对运输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物质的车辆需在市区内限行道路上通行的,运输的单位提出申请后,只要道路安全通行状况允许,交警部门及时核发特许通行证。
2、对车辆、驾驶人相对集中的运输企业,涉及到车辆检验、注册、变更、报废以及驾驶证年审、换证等项业务,单位提出申请的,均可提供上门服务。
3、对进出港口的运输车辆以及在营投资的重点项目企业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罚款,实施警告程序后放行。
4、对运输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车辆,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不扣车、不罚款、实行免检防行,保障快速通过。
5、推行交警车驾管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在车驾管业务大厅为军人、残疾人、营口自贸区重点企业办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
6、对外埠来营或过境车辆,因环境或路况不熟引发的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处理,不罚款。
7、大力推广“”车驾管预约业务、交通违法缴款业务手机APP应用服务,推广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工作及交通事故在线快速处理。
8、开通互联网小型汽车预选号牌功能,在支队车管所及盖州、大石桥、开发区三地车管分所设立车牌制作点,实现群众车辆上牌“立等可取”;启动新能源车注册登记及号牌发放工作(年6月起),引导车主网上自主选择新能源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