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录营口市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第一期劳务派遣制消防员的公告
按照《辽宁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营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第一期劳务派遣制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招录的消防员为劳务派遣制,共招录65名(均为男性),工作驻地在营口市鲅鱼圈区。主要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突击任务,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增援扑救任务,按照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综合救援任务。
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制式服装、被装等。工资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每月休息7天,其余时间24小时备勤。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投身森林消防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户籍不限;服从指挥,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优先条件
持有准驾B2类以上车型汽车驾驶证,并且安全驾驶5年以上者,已取得救援类培训证书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初中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及具有森林消防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1月25日—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材料: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
(5)有B2以上汽车驾照的人员,需带驾照(原件、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年度招聘省级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同时须粘贴近期、同一底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8)其他可证明已取得救援类培训证书等相关专业知识、实战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地点:
原营口市人力资源市场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