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道尹公署
年,清政府设置营口直隶厅,将原属海城县的3个乡、盖平县的1个乡划归营口直隶厅管辖。同年,营口海关道周长龄呈请东三省总督徐世昌:“营口商事繁盛,中外杂居,商户交集,诉讼繁难不亚于省垣,法庭之设,刻不容缓”。徐世昌饬令奉天省提法司使督同高等审判厅、高等检察厅迅速筹办。派法部主事张志嘉署理营口地方审判厅推事长,委萧晋荣署理营口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开创了辽宁省现代司法的先河。
民国时期,中国实行省、道、县三级行政体制。辽宁省设辽沈道、东边道和洮南道。洮南道所属的县现在均属于吉林省,现今的辽宁省所辖的只有辽沈道和东边道的所属市县。年,民国政府将奉锦山海关兵备道(后改称锦新营口道)改称奉天省南路观察使公署,仍驻营口。同时,将营口直隶厅改称营口县,所属区域南至蓝旗,东至大石桥,西至渤海,北至大洼。
年,民国政府将南路观察使改称辽沈道,道尹公署仍设在营口,辽沈道管辖营口、盖平、海城、辽阳、沈阳、铁岭、开原、镇安(今黑山县)、北镇、新民、辽中、锦县、锦西、兴城、绥中、盘山、台安、义县、彰武、西丰和东丰(今属吉林省)、西安(今吉林省辽源市)22个县,道尹有荣厚、史纪常、何厚琦、佟兆元等,管辖现在辽宁省的西部、南部、北部,所以说营口在民国时期是辽宁省的半个行政中心。
年,在营口商埠区设立市政公所。中央暨省驻营口的机构有:中央外交部营口交涉员公署、中央财政部山海关监督公署、中央财政部盐务稽核所、东三省盐运使公署、辽宁省渔业商船保护局等。
作者:于阜民(营口市历史学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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