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服务业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部署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营口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组成:
组长:侯波
副组长:冯齐山、宋振国
成员:于晶、关辉、李述刚、马凯、张启萍、梁晓亮、田辛睿、刘国臣、安凤秋、孙革英、王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省、市政府、省商务厅、市安委会的有关要求,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并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管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定期分析工作形势,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副局长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分管科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有关科室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综合科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协调和督促有关业务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生活服务业科负责做好全市商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市场建设科负责做好全市商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4、生产服务业科负责做好全市成品油经营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其他科室负责做好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结合商贸流通领域行业特点和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适时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和隐患排查,全面抓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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