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交警支队发布记满12分驾驶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下列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记满12分,请立即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7天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清分。
驾驶人满分学习培训北京看白癜风效果最好专科治白癜风的医院哪家好